为了保障环境安全与公共健康,有效管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理活动。
一、基本原则
1. 分类收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应按照其化学性质进行分类收集,确保不同种类的废弃物不会发生反应或产生新的危害物质。
2. 安全存储:在废弃物收集后,需将其存放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内,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或其他可能引发危险的情况。
3. 专业处理:废弃物必须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掩埋。
二、具体措施
1. 建立台账:各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废弃物的来源、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便于追溯和监管。
2. 定期培训:对从事废弃物处理的相关人员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操作规范。
3.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泄漏事故,能够迅速启动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三、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希望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秩序。
以上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的基本要求,请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