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县水利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了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这些设置旨在确保水资源的有效管理和保护,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职能配置
县水利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专项规划;
3. 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工作,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4. 承担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责任;
5. 参与协调跨流域、跨区域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建设管理;
6. 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 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
二、内设机构设置
为有效开展上述各项工作,县水利局设置了若干内设机构,具体如下:
1.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包括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会议组织和服务保障任务。
2. 计划财务股:负责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以及内部审计等相关事务。
3. 水资源管理股:负责全县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开发利用计划制定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4. 水土保持股:负责水土流失预防监督、治理项目实施和技术指导等业务。
5. 农村水利股:侧重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方面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6. 防汛抗旱办公室: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运行维护,组织协调各类自然灾害应对行动。
通过以上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设置,县水利局力求实现对水资源的有效管控,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同时,该局还注重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以适应新时代水利事业发展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