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资产管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现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本次清查工作,旨在全面掌握学院固定资产的现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机制。
一、清查范围与对象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涵盖学院所有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类实物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教学科研设备、办公家具、电子电器设备等。具体清查对象以学院财务系统中的固定资产台账为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处、资产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及具体实施工作。
各系部需指定专人配合完成本单位范围内的清查任务,并对本部门资产负全责。同时,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每位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清查步骤与时间安排
1. 准备阶段(第X周)
-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 组织相关人员培训;
- 准备必要的工具和表格资料。
2. 自查自纠阶段(第X-X周)
各部门按照要求自行开展资产盘点,核对实物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对于存在问题的部分做好详细记录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 集中核查阶段(第X-X周)
领导小组组织专业人员对各部门上报的结果进行抽查核实,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协助检查。
4. 整改落实阶段(第X-X周)
根据核查结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至领导小组审议。
5. 总结评估阶段(第X周)
对整个清查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为今后资产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四、工作要求
- 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次清查活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
- 在清查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或漏报任何信息。
- 加强沟通协作,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寻求解决办法。
- 注重实效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工期。
五、后续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资产盘点工作;优化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实现动态跟踪与监控;强化制度建设,规范采购审批流程,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浪费现象发生。
以上即为我院固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请全体教职工积极配合支持,共同维护好学院公共财产的安全完整!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为示例性质,实际操作时应结合具体情况调整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