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也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此外,在招标过程中,必须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确定中标人。这一系列规定有效防止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维护了市场秩序。
对于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法》同样适用。政府机构在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应当遵循相关规定,采用适当的招标方式,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这样既能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也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总之,《招标法》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发展需求的增长,《招标法》也在不断完善之中,力求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