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日常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石城一小特制定此《值日教师量化考核细则》,以规范值日教师的工作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一、考核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石城一小全体值日教师。
二、考核内容
1. 到岗情况:值日教师需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需提前向校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班人员。
2. 巡查记录:值日教师应认真巡查校园各区域,填写巡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3. 学生安全管理:关注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状况,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4. 教学秩序维护:维持课堂教学秩序,确保教学活动顺利进行。对违反纪律的学生给予适当提醒和教育。
5. 卫生保洁监督:检查教室、走廊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做好清洁工作。
三、考核标准
1. 到岗情况:迟到一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5分。
2. 巡查记录:未按要求完成巡查任务每次扣2分;记录不完整或存在虚假信息每次扣3分。
3. 学生安全管理:因疏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每次扣10分;未能及时发现隐患或解决问题的每次扣5分。
4. 教学秩序维护:未能有效维护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4分;未能妥善处理学生违纪行为的每次扣3分。
5. 卫生保洁监督:发现卫生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的每次扣2分;未能履行监督职责致使环境卫生恶化严重的每次扣5分。
四、奖惩机制
1. 每月评选出优秀值日教师一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
2. 对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优秀值日教师者授予“年度优秀值日教师”称号,并奖励1000元;
3. 凡违反上述规定且情节严重者将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解聘处分。
五、附则
1.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如有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和完善。
通过实施《石城一小值日教师量化考核细则》,旨在营造一个更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促进全校师生共同进步与发展。希望每位值日教师都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为建设美好校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