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燃气作为重要的能源之一,在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为了保障燃气的安全使用,维护公共安全,我国制定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规范燃气经营与服务,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等情况时,都有告知义务。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受理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方便公众举报违法行为。
以上是《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部分内容,通过这些条款可以看出,国家对于燃气行业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也呼吁广大民众要增强安全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