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城市燃气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范围内所有涉及燃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及相关设施维护的单位和个人。
一、总则
1.1 本规定旨在规范城市燃气的安全管理,明确各方责任,预防事故发生,保护环境。
1.2 城市燃气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安全管理职责
2.1 政府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
2.2 燃气经营企业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3 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定,正确使用燃气器具,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三、安全操作规程
3.1 在燃气设施附近严禁吸烟、明火作业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3.2 安装燃气设备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业人员操作。
3.3 日常使用中如遇泄漏情况,应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并远离现场拨打紧急电话求助。
四、应急处理措施
4.1 各级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2 当发生燃气事故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启动预案,迅速开展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3 对于重大事故,要查明原因,严肃追责,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监督检查机制
5.1 监管机构有权对辖区内的燃气企业和用户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5.2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设立举报热线,奖励提供重要线索者。
5.3 将燃气安全管理纳入年度考核指标,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六、附则
6.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6.2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实施细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概述。希望广大从业者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可靠的燃气使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