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选举表决办法
为了确保工会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每位会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表决办法。
一、基本原则
本次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会员均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表决方式
1. 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2. 每位会员只能投一次票,且每张选票只能填写一位候选人。
三、计票规则
1. 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负责清点选票,并当场公布结果。
2. 若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则通过抽签决定最终人选。
四、其他事项
1. 任何会员不得干扰或妨碍他人行使表决权。
2.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以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工会委员会所有。
希望这段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如果需要进一步调整,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