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全面识别、评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及相关场所。
二、基本原则
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事故风险。
2. 全员参与、分级负责: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隐患排查中的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3. 动态监控、持续改进:对隐患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并不断优化管理制度。
三、隐患分类与等级划分
根据隐患的性质、危害程度及整改难度,将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类:
- 一般隐患:指发现后能够及时处理,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的隐患。
- 重大隐患:指可能引发较大事故或影响较大的隐患,需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隐患排查方式
1. 日常检查:由各班组、部门负责人定期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处理。
2. 专项检查:针对重点区域、关键设备、特殊作业等开展专项排查,确保重点部位安全可控。
3. 综合检查:由安全部门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4. 外部检查: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的安全检查,积极配合并落实整改要求。
五、隐患整改与闭环管理
1. 隐患登记:所有排查出的隐患应详细记录,包括隐患内容、发现时间、责任人、整改期限等。
2. 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3. 复查验收:整改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查,确认隐患已消除,方可销号。
4. 信息反馈:对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报告,为后续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六、责任追究与奖惩机制
对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或隐瞒不报的,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问责;对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积极整改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部门应结合实际,细化本制度的具体执行措施,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通过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营造安全、健康、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