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中,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或议案是一项重要的政务工作,体现了对人民意见的重视和对人大监督职能的尊重。为了确保答复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有效性,承办单位在处理此类事项时应遵循统一的办文格式,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
一、标题
标题应明确反映答复内容,一般采用“关于××代表××建议(议案)的答复”或“××单位关于××代表××建议(议案)的答复意见”等形式。标题要简洁明了,便于查阅和归档。
二、发文字号
根据单位内部的公文管理制度,需标注相应的发文字号,如“××函〔2025〕×号”。发文字号是公文的重要标识,有助于分类管理和追踪办理情况。
三、主送单位
主送单位为提出建议或议案的人大代表本人或其所在代表团。例如:“××代表:”
四、正文部分
1. 开头部分
首先说明收到建议或议案的时间、名称及编号,并表达感谢或重视态度。例如:“您提出的《关于××的建议》(第××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 答复内容
回答应围绕建议或议案的核心内容进行,分条列项地说明采纳情况、落实措施、实施进展或未采纳的原因。对于已采纳的建议,应具体说明如何落实;对于暂无法落实的,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后续计划。
3. 结尾部分
表达对人大代表关心和支持的感谢,并欢迎继续监督和提出宝贵意见。例如:“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五、落款
包括承办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例如: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六、附件(如有)
若答复内容涉及相关文件、数据或资料,可作为附件附后,并在正文中注明。
七、注意事项
1. 语言要准确、正式,避免使用口语化表达;
2. 内容要真实、具体,不得敷衍应付;
3. 答复应注重时效性,按时办结并及时反馈;
4. 涉及敏感信息的答复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总之,承办单位在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或议案时,应严格按照规范的办文格式进行,确保答复内容清晰、完整、合规,从而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