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重新调整阜阳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为进一步规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提升药品监管效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阜阳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权限进行重新调整。
此次调整旨在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药品流通环节的安全可控。通过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压实各级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药品监管体系。
调整后,阜阳市将按照新的管理权限,加强对辖区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及流向监控,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防范药品滥用和流失风险。同时,各相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也需积极配合,依法依规开展药品管理工作。
此外,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加强对此项调整的督导检查,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切实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
此次调整是安徽省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之一,标志着药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为今后药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