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假期管理制度】为规范企业内部职工的休假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企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职工假期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涵盖各类假期的申请、审批、执行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假期种类
1. 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家规定,员工享有春节、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法定假日。具体放假安排以公司年度通知为准。
2. 年假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天数根据工龄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 工龄满1年不满10年:5天
- 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10天
- 工龄满20年以上:15天
3. 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需提前提交结婚证明及相关材料。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但不包括加班费或其他补贴。
4. 产假/陪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男员工可享受陪产假。具体天数按国家及地方政策执行,并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5. 病假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时,应提前向直属领导报备,并在就医后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或诊断证明。病假期间工资按相关规定发放。
6. 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请假时,应提前申请并说明事由,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7.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时,可申请丧假,具体天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请假流程
1. 员工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类型、时间及事由。
2. 请假申请须经直属上级审批,如涉及较长假期或特殊情形,需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 紧急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交书面材料。
三、假期管理要求
1. 员工应合理安排休假时间,避免影响团队工作进度。
2.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3. 年假原则上应在当年内使用,未休完部分可按规定折算为工资补偿(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四、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2. 公司可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员工。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构建一个公平、有序、人性化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