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第十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与研究能力,根据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南京市第十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包括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特殊教育机构的教师。鼓励一线教师结合教学实践,围绕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研究。
二、选题方向
课题选题应立足于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需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创新性、应用性和可操作性。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选题:
1. 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学策略研究;
2. 学生核心素养培养路径探索;
3. 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的教学实践;
4. 教师专业发展与校本教研机制建设;
5. 家校协同育人模式的构建与优化。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一定科研能力,能够独立承担课题研究任务;
2. 每位申报人限报一项课题,不得同时参与多个课题申报;
3. 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并提交成果。
四、申报流程
1. 申报人填写《南京市个人课题申报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如教学案例、论文初稿等);
2. 各校教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后报送至区级教育科研管理部门;
3. 区级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至市级立项。
五、其他事项
1.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请各单位及时组织申报,确保按时提交;
2. 课题立项后,将纳入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体系,定期开展中期检查与成果评估;
3. 对于优秀课题成果,将优先推荐参加省、市级评优活动,并给予相应奖励。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申报,共同推动我市教育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