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最新)x】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就在我市市场体系建设中全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保障。当前,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部分政策和措施在制定过程中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现象,影响了市场的公平性和有序性。因此,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举措,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审查范围与内容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适用于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必须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设置不合理市场准入门槛、是否存在歧视性待遇、是否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是否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行为等。
三、健全审查机制与流程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审查责任主体,细化审查流程,确保审查工作依法依规、科学有序推进。对于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措施,应组织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同时,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审查,提升审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监督与问责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的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机制,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不公平竞争问题。对未按规定进行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不良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五、强化宣传引导与能力建设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义和要求,增强各级政府和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和公平竞争理念。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升审查能力和水平,为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六、统筹推进相关改革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应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场监管体系改革等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全面提升市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坚实基础。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