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个林坡乡中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松个林坡乡中小学领导干部的选拔与任用程序,提升教育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确保学校管理工作科学、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干部人事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松个林坡乡辖区内所有公立中小学的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后备干部的选拔、推荐、考察、任命、调整和监督等各项工作。
第二条 基本原则
1. 公开透明:选拔任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2. 德才兼备:坚持“德”为先,“才”为本,注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群众基础。
3. 民主集中: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决策相结合的机制。
4. 按章办事:严格依照相关法规制度开展工作,杜绝违规操作。
第三条 选拔方式
1. 竞争上岗:对部分岗位实行公开竞聘,通过笔试、面试、述职等方式择优选拔。
2. 组织推荐: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表现提出人选建议。
3. 考察提名:对拟任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包括思想品德、工作实绩、群众评价等方面。
第四条 任职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 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背景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3. 年龄符合相关规定,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4. 无违法违纪记录,群众反映良好。
第五条 工作流程
1. 发布公告: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发布选拔任用信息。
2. 报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或由单位推荐。
3. 资格审查:由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4. 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深入走访了解被考察对象情况。
5. 集体讨论:由相关会议对人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6. 公示公布: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正式任命: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第六条 监督机制
1.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 学校党组织应加强内部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3.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松个林坡乡教育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3. 本办法解释权归松个林坡乡教育办公室所有。
结语
松个林坡乡中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机制,优化教育管理结构,推动全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为培养更多优秀教育人才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