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该制度旨在明确教职工出勤、请假、迟到、早退等行为的管理要求,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在职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及后勤工作人员等。
二、考勤方式
1. 教职工实行上下班签到(或打卡)制度,具体时间根据学校作息安排执行。
2. 采用纸质签到表与电子考勤系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勤记录真实、准确。
3. 考勤记录由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并定期汇总分析。
三、出勤规定
1. 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
2.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3.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处理。
四、请假制度
1. 教职工因事、病或其他原因需请假的,应填写请假单并提交审批。
2. 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需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超过三天的,需报校领导审批。
3. 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事假应说明具体原因,不得随意请假。
五、迟到与早退
1. 每次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按一次旷工处理;超过30分钟者,视为半天旷工。
2. 迟到、早退次数较多者,将影响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资格。
六、加班与调休
1. 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应提前报备并记录在案。
2. 加班后可申请调休,调休需在一周内完成,逾期不作补休处理。
七、考勤监督与奖惩
1. 学校设立考勤监督小组,定期检查考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于连续三个月全勤的教职工,给予通报表扬或适当奖励。
3. 对于屡次违反考勤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理。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人事部门所有。
2.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内容需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升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学校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