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起诉状_360文库】原告:张三,男,汉族,1985年3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11010119850310XXXX,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138XXXXXXX。
被告: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XXXXXX,法定代表人:李四,职务:总经理,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010-XXXXXXX。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劳务报酬共计人民币28,000元;
2.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自2023年6月起受雇于被告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薪为人民币8,000元,按月结算。原告在被告公司工作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但被告自2023年9月起开始拖欠工资,至今已累计拖欠四个月工资,合计28,000元。
原告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被告催要工资,但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支付。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之间的约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困扰。
综上所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三
2025年4月5日
附:
1.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2. 原被告之间沟通记录(微信截图等);
3. 工作证明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