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第几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清明节,作为中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积淀。2006年,清明节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标志着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
为了更清晰地呈现这一信息,以下是对清明节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情况的总结,并以表格形式展示相关信息。
一、
清明节,又称踏青节,是中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主要在每年的4月4日或5日举行。它不仅是祭祖扫墓的重要日子,也是人们亲近自然、感受春天气息的时节。随着国家对传统文化保护力度的加大,清明节的文化价值逐渐被更多人所认识。
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清明节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为“Ⅹ—39”。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清明节文化的高度重视,也推动了清明节习俗的传承与弘扬。
此外,清明节的相关习俗,如扫墓、插柳、踏青、吃青团等,也在各地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保护和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并参与到清明节的文化传承中来。
二、表格展示
项目 | 内容 |
节日名称 | 清明节 |
列入批次 | 第一批 |
列入时间 | 2006年5月20日 |
国家级非遗编号 | Ⅹ—39 |
文化属性 | 传统节日、民俗文化 |
主要习俗 | 扫墓、祭祖、踏青、插柳、吃青团等 |
保护单位 | 各地文化部门及民间组织 |
意义 | 传承中华文化、弘扬孝道精神、增强民族认同感 |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清明节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被正式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保护和传承清明节的习俗,也为后人更好地理解和体验这一传统节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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