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中国安装协会”,英文译名为“China Installation Association”,缩写为“CIA”。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从事安装行业及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广大安装行业的从业者,推动安装行业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提升,促进安装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
(一)开展安装行业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建议;
(二)组织制定和推广安装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举办各类培训活动,提高会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四)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行业信息共享;
(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合理诉求;
(六)编辑出版行业刊物,传播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七)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意愿;
(三)在安装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按时缴纳会费;
(三)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维护本协会声誉和合法权益。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 秘书处是本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包括:
(一)会费收入;
(二)捐赠收入;
(三)政府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 本协会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管理资产,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十六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并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 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
以上内容即为中国安装协会章程的基本框架,旨在规范协会运作,促进安装行业健康发展。